2月28日,全國首單海洋碳匯(藍碳)拍賣在浙江寧波落槌。近兩年,全國已有數筆海洋碳匯交易成功。海洋碳匯基數龐大,碳匯交易潛力巨大,但應看到,目前海洋碳匯交易市場的構建仍需向縱深推進。
我國海洋生態系統多樣、海洋生物資源豐富,是世界上少數幾個同時擁有海草床、紅樹林、鹽沼等典型海岸帶生態系統的國家之一。海洋碳匯可利用空間遠超森林、草地、耕地等陸地碳匯空間。
那么,如何讓“藍碳有價”?近年來我國對海洋碳匯開發采取了一系列行動。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》等文件對發展海洋碳匯作出部署。發起“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‘藍碳計劃’倡議”,圍繞核算與方法學、碳匯交易項目建設、交易服務平臺設立、質押抵押、碳儲量基礎調查等方面,在廣東深圳、海南海口、福建廈門、山東威海等沿海城市進行了試點探索。自然資源部批準發布的《海洋碳匯核算方法》也于今年正式實施。這些工作為開發海洋碳匯奠定了重要基礎。
當前,海洋碳匯交易市場的發展,一方面面臨著實現“雙碳”目標帶來的時代機遇,另一方面仍需直面碳匯價格呈現非市場化特點、成熟公認的標準和方法學尚未完全確立、海洋碳匯產權權屬不明晰等挑戰。
構建海洋碳匯交易市場需市場、政策、技術“三位一體”縱深推進。首先在海洋碳匯交易市場體系建設中,應與現有碳交易市場保持一致,并不斷探索海洋碳匯交易市場的模式。其次,從政策層面來看,除了加強頂層設計,應鼓勵控排企業等社會資本參與海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等行動,以此抵消部分減排量,既為超排企業提供履約路徑,也為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提供資金。最后是加強海洋碳匯的基礎研究和戰略研究,實現科學研究和技術的突破。可以認為,科技創新幾乎是海洋碳匯交易市場破解發展難點的“通用解”。